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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应急周转资金成中小企业解困好帮手
添加日期:2013-1-24
 

资金效率放大近10倍 缓解近90家企业困境

 

  从市金融办获悉,截至10月底,我市专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周转困难而设立的应急周转资金,已帮助近90家企业渡过难关,累计发放周转资金近14亿元,成为我市中小企业解决短期资金周转的好帮手。

 

    去年底,为积极应对紧张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,面对我市部分企业面临库存压力加大、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情况,在市政府重视下,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、市经信委积极推动设立了总规模达1.5亿元的“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”,以帮助企业解决在贷款周转过程中的资金困难,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。

 

    应急周转资金设立以来,有效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的局面。据统计,截至10月底,已累计为市本级共87家企业审批发放共212笔应急周转资金,发放资金达13.91亿元,接近应急周转资金本金的10倍。

 

    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尽管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有限,每到月底周转集中时,资金就比较紧张,但通过市金融办与银行、企业加强对接,提高资金周转效率,使有限的资金能为更多的企业解决困难。

 

    应急周转资金的及时设立及平稳运行,得到了市委、市政府的肯定及企业经营者的欢迎。“设立应急周转资金,是我市为企业解困最直接、最实际的举措,若没有这项应急措施,一些有一定经营规模的重点骨干企业也可能陷入资金链断裂的风险,更不用说实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了。”一位企业家说。

 

    据介绍,凡注册地在市本级的各类中小企业(实体性企业),主业突出且业务正常,但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的均可申请应急周转资金,但列入淘汰范围的产业和企业不得使用;中小企业申请使用应急周转资金,必须获得银行机构续贷承诺,单笔应急周转资金申请额度控制在续贷银行承诺的续贷额度内,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,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。

 

    同时获悉,为完善应急周转资金运作机制,我市已将原定于4月30日到期的应急周转金制度常态化,专门出台了进一步完善应急周转资金运行机制的相关意见,并计划根据经济金融形势调整资金规模,以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期,推动我市工业强市建设。

 

    市金融办提醒,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各县区金融办提出申请,应急周转资金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、预审、核实、核准、借款、还款等步骤,操作流程可登录湖州银行网站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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