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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本月起执行新利率
添加日期:2013-1-23
 本月起,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规定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26767户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。 
        以公积金贷款30万30年、等额本息还款法为例, 2012年1月18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按当时公积金贷款月利率4.083‰计算,该贷款户2012年每月月还贷本息1592.11元。2013年1月1日为调整日,按照分段结息的方法,18日至调整日按原合同利率计付利息,调整日至次月18日按新利率计付利息,两者相加即为实际还款利息。据此计算,该贷款户2013年1月月实际还贷本息下调至1566.13元;2013年2月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,据此计算,该贷款户2013年2月起月还贷本息下调至1521.63元。执行新利率后,2013年1月减少支付利息25.98元,2013年2月减少支付利息70.48元,2013年全年累计减少利息1136.19元。 
        据统计,本次利率调整后 ,在1月份,共对全市26767户公积金贷款共490470万元贷款余额进行了分段结息,与2012年12月利息支出相比,本次计息平均每户减少利息37.13元,合计全市贷款户减少利息支出99.39万元;2月份,平均每户减少利息70.75元,合计全市贷款户减少利息支出189.39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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