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 加入收藏   
新闻中心
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政策法规
杭州萧山区:萧山区对外商投资项目引荐者实行奖励的规定
添加日期:2013-1-23
 
 第一章总则
    第一条 为加大招商力度,广开引资渠道,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 性,对外商投资项目引荐者实行奖励,特制定本规定。 
   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外商来萧举办的中外合资、合作和外 商独资企业项目。     
   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外商投资者为来萧投资的外国企业、境外企业、外国 人、外籍华人、华侨、港澳台胞和海外留学生。
    第四条  本规定所指的引荐者为直接介绍外商投资者来萧兴办外商投资项目 的境内外机构、单位和个人(包括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)。本区各级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人 员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。
第二章引荐者的义务
    第五条 引荐者应向中外合资、合作的中方以及项目审批机关提供外商来萧 投资者的投资信息。
    第六条 引荐者在引荐项目时,应先到项目所在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 领取并填写《外商投资项目引荐登记表》。
    第七条  引荐者应对引荐项目的全过程,包括立项、可行性研究、签订合同 或章程,以及外方资金到位等进行必要的跟踪和促进。
第三章 奖励标准
    第八条 对引荐者的奖励以外商实到资金计奖,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资金 解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,奖金为人民币。
    第九条 对外商投资项目奖金按外商到位资金额的6‰兑奖。
    第十条 凡投资起点高、技术先进、效益较好,对萧山国民经济发展或税收 有较大贡献的项目,区政府还将以特别奖励的形式对引荐者予以表彰奖励。 根据合同或章程,外商投资项目出资方式中含有无形资产的,其无形资产部分参照办理。
第四章  办事程序
   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引荐者在向项目所在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申 报引荐者奖励时,须提供下列材料:
    (1)引荐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;   
    (2)引荐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
    (3)引荐的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;
    (4)引荐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
    (5)引荐者申请报告;
    (6)《外商投资项目引荐登记表》;
    (7)引荐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;
    (8)投资者出具的引荐者确认书。
    第十二条 引荐者奖励实行自行申报,审核确认的办法办理。外商投资项目 奖励审核机构由外经贸局和财政局共同组成。 
    奖金每月审核一次,经审核后发给《外商投资项目引荐确认书》。
    第十三条  引荐者持《外商投资项目引荐确认书》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领取奖金。如引荐者不能亲自前来领奖,可委托他人代理。代理人在领奖时应提交引荐者的 委托书和引荐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。
    第十四条  凡项目合同或章程规定分期出资的,项目奖金根据实际外资到位 情况分批兑现。
第五章 奖金来源
    第十五条   奖金来源由各级财政分别列支。
   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引资奖金,由开发区财政列支。 
   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引资奖金,由区财政列支。 
    各镇乡的投资项目,奖金由区本级财政和镇乡财政各按50%的比例分别列支。
第六章 奖金分配
    第十六条 凡引荐者为单位(部门),奖金可集体分配,按贡献大小,奖励有关人员。
    第十七条 凡引荐者为个人,全部奖金归个人所得;如引荐者为数人,由其 自行协商分配奖金。
    第十八条 引荐者所得奖金(指个人所得部分)由奖金兑现部门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。
第七章  附则
   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萧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。

首页 | 新闻中心 | 机构概况 | 政策法规 | 图片新闻 | 联系我们

主办单位:湖州经济发展研究院  地址:湖州市兴业路378号  联系电话:0572-2210091       您是本站第 位客人技术支持:后普网络 浙ICP备13000367号